機車騎士注意:5次違規將被罰款最高千萬盾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第 168/2024/ND-CP 號法令調整併加強了對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和類似車輛駕駛員違規行為的處罰。以下是一些常見錯誤和適用的處罰:
1.闖紅燈:機車或輕便機車駕駛違反法律將被處以4-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執照4分。若發生事故,罰款最高可達100-1400萬越南盾。
2. 逆向駕駛:逆向駕駛將被處以4-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從駕照中扣除2分。如果發生事故,罰款為 10 – 1400 萬越南盾。
3.進入高速公路:進入高速公路的人將被處以4-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執照6分。如果發生事故,罰款為 10 – 1400 萬越南盾。
4.酒精濃度「過高」:參與交通時使用酒精和啤酒的人將被罰款1000萬越南盾。如果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水平,違規者還將失去駕駛執照的使用權。
5. 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機車和輕型機車車主在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時應小心謹慎。從 2025 年起,此類行為的罰款為個人 8 – 1,000 萬越南盾,組織為 16 – 2,000 萬越南盾。
處罰力道的大幅提高,可望有助於改善交通安全,並減少因交通違規行為造成的事故數量。欲了解更多詳細信息,您可以訪問以下連結: https://thanhnien.vn/nguoi-di-xe-may-chu-y-5-loi-vi-pham-bi-phat-den-ca-chuc-trieu-dong-18525010414561939.htm。
不僅大幅增加對人的懲罰 汽車控制;為增強威懾力,提高交通安全,第168/2024/ND-CP號法令(第168號法令)也調整並加強了對駕駛違規行為的處罰。 摩托車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摩托車、類似摩托車的車輛和類似摩托車的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常見錯誤會導致高達數千萬越南盾的罰款。
闖紅燈
不遵守交通號誌是一種被許多人認為非常危險的行為 摩托車控制 經常發生交通違規。為了限制這種錯誤,第168號法令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違法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駕駛員將被處以4至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執照積分。如果這種違規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將被處以10至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
此前,第 100/2019/ND-CP 號法令(由第 123/2021/ND-CP 號法令補充)規定,此類行為處以 600,000 至 1,000,000 越南盾的罰款;吊銷駕照使用權 1 至 3 個月。
往相反的方向走
沿著單行道的反方向行駛, 朝相反的方向走 路上有「禁止逆向行駛」的標誌,這也是當今很常見的違規行為。新法令規定,此行為將處以4至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執照2分。如果這種違規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將被處以10至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
此前,第100/2019/ND-CP號法令(由第123/2021/ND-CP號法令補充)規定,這種行為的罰款僅為1-200萬越南盾;吊銷駕照使用權 1 至 3 個月。
4起闖紅燈未受處罰的案例
上高速公路
從2025年開始,摩托車駕駛也將受到嚴厲處罰的另一個錯誤是 駛入高速公路。具體而言,第168號法令規定,進入高速公路的司機,除服務於高速公路管理和維護的車輛外,將處以4至600萬越南盾的罰款;駕駛執照扣6分。如果這種違規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將被處以10至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
此前,第100/2019/ND-CP號法令(由第123/2021/ND-CP號法令補充)規定,這種行為的罰款僅為2-3越南盾;吊銷駕照使用權 3 – 5 個月。若違規導致交通事故,罰款僅4至500萬越南盾。
酒精濃度“戲劇性”
與汽車類似,對摩托車手的罰款, 摩托車 自2025年1月1日起,參與交通以及使用酒精和啤酒也急劇增加。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這一錯誤的「巨額」罰款高達 1000 萬越南盾。
具體而言,第 168 號法令第 7 條第 9 款 d 點規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或類似車輛的駕駛員在道路上行駛時,其血液或呼吸含有以下物質: 酒精濃度 超過 80 毫克/100 毫升血液或超過 0.4 毫克/1 公升呼吸空氣將被處以 8 – 1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此前僅為 6 – 800 萬越南盾)。如果司機不遵守檢查值班人員酒精含量的要求,處罰也是類似的。特別是,如果有上述兩個錯誤,違規者還將被吊銷 22 至 24 個月的駕照使用權。
此外,其他血液中酒精駕駛的罰款也較之前增加。若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血液或呼吸中的酒精濃度不超過50毫克/100毫升血液或不超過0.25毫克/1公升呼吸,將處以2-300萬越南盾的罰款。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血液或呼吸中的酒精濃度超過50毫克至80毫克/100毫升血液或超過0.25毫克至0.4毫克/1公升呼吸中的酒精濃度,處以6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扣10分從駕駛執照。
將車輛交付給不符合資格的人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的車主在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時也需要小心。因為從2025年起,對「移交車輛或將車輛留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行為的罰款非常高。
具體而言,第32條第10款 第 168 號法令 規定:對個人處以 8 至 1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對擁有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和其他類似摩托車的車輛以及騎乘摩托車的其他類型車輛的組織處以 16 至 2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交出車輛或允許不符合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人駕駛車輛行駛的(包括車輛駕駛人擁有駕駛執照但處於暫停使用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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