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參與交通時使用視聽設備而導致的嚴重事故的增加日益成為當今社會令人擔憂的問題。在胡志明市,由於駕駛時不專心,以及在參與交通時使用電話、音頻和視頻設備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斷發生,導致死亡。
胡志明市交警部門已對上述行為的危險性發出警告,並強調駕駛時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聽設備是導致不幸事故的原因。
一起著名的交通事故是,一輛車牌號碼為43H-070.01的牽引掛車牽引著一輛由司機TDK駕駛的車牌號碼為43RM-005.15的半掛車,撞上省道的隔離帶和一棟房屋。號高速公路,司機被困在車艙內身亡。行車記錄器記錄到司機沒有專心開車而是全神貫注地看iPad,導致了不幸的後果。
類似的交通事故表明,開車時注意力不集中、使用手機是造成道路悲劇的主要原因。在交通中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和監聽設備會降低駕駛者的注意力、判斷力和反應能力,從而增加發生事故的風險。
為了防止這種危險情況發生,胡志明市交警局建議提高在交通中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和竊聽設備的罰款。此舉旨在為所有參與者創造一個文明、安全的交通環境。
我們需要清醒地認識到,開車時使用科技設備不僅違法,而且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危及我們自己和周圍社區。讓我們共同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我們自己和路上其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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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胡志明市連續發生因參與交通的車輛駕駛使用手機和視聽設備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胡志明市交通警察局(PC08)已就上述行為發出危險警告。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牽引車 43H-070.01 牽引半掛車 43RM-005.15(運載一個 40 英尺貨櫃,裡面裝有貨物),由司機 TDK(出生於 1987 年,來自 Ky Tien 公社 Binh Loi 村,河靜省11區)控制並沿8 號省道行駛,從平陽省至古芝。當到達胡志明市古芝鎮路段時,該車突然撞上隔離帶,衝入對面車道,將160省道8號2A街區的房屋完全壓塌,然後再次停車。司機被困在車艙內身亡。
貨櫃車上的儀表板攝影機顯示,事故發生時,司機駕駛時注意力不集中,全神貫注地看iPad,導致失控撞上隔離帶和房屋。此外,調查機構也懷疑司機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
PC08副團長Doan Van Quoi中校表示,透過對交通事故的分析,發現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駕駛者註意力不集中和觀察力不足,包括開車時使用手機。參與交通時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聽設備會顯著降低駕駛專注、觀察、判斷和快速反應的能力。
對於摩托車來說,用一隻手控制車輛會降低車輛駕駛的穩定性和靈活性。此外,左手拿著手機會阻止駕駛者在滑板車上使用組合煞車方法。當發生意外事故時,不是同時使用前後煞車(雙手煞車),而是駕駛受到驚嚇,突然強力使用前(右手)煞車,導致車輛打滑,煞車距離長,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即使使用手機和平板電腦透過外部揚聲器或耳機通話或聽音樂,也會帶來很高的交通事故風險,因為人腦無法同時有效地執行兩項任務。聽音樂或說話可能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無法集中精力觀察和控制車輛。此外,Doan Van Quoi 中校表示,汽車揚聲器系統或耳機發出的響亮聲音可能會壓倒其他車輛發出的警告聲音。
資訊科技、網路、手機、平板電腦的流行為人們帶來了許多便利,成為許多人形影不離的物品。然而,在參與交通時,使用這些設備是違法、不負責任的行為,對自己和社區構成危險,並可能導致令人心碎的後果。
胡志明市交警部門表示,該部門正在向民眾宣傳反對上述習慣,為建立文明、安全的交通環境做出貢獻。同時,建議市公安局在《行政處罰條例草案》中,建議增加對交通中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處罰。
目前,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摩托車、汽車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和音響設備(助聽器除外)的罰款為 8 萬至 300 萬越南盾。同時,違規者若造成交通事故,還可能受到吊銷駕照使用權等附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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