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開車時使用手機、iPad引發交通事故的警示
胡志明市交通警察局 (PC08) 警告駕駛時使用手機和其他設備的危險。這降低了駕駛員的集中註意力、觀察力和反應能力,導致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
開車時使用手機會降低安全性和處理狀況的能力。聽音樂或說話也會導致分心,並對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儘管科技帶來許多好處,但不應該在駕駛時使用。胡志明市交警部門將建議增加此類行為的罰款力度,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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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H – 胡志明市交通警察局 (PC08) 警告稱,與車輛駕駛員使用手機和視聽設備有關的交通事故有所增加。
根據PC08室介紹,駕駛時注意力不集中正在成為多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使用手機或視聽設備會降低駕駛者的觀察、判斷和反應能力。
用一隻手開車同時拿著手機也會降低處理情況的安全性和靈活性。
聽音樂或打電話,無論是透過耳機還是揚聲器,都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從而危及自己和其他車輛。
儘管資訊科技、網路和電子設備為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便利,但在參與交通時使用它們是違法的。
胡志明市交警部門正在努力向人們宣傳這一問題,並將在《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違規處罰法令草案》中提議增加對開車時使用手機的罰款。
目前,這種行為的罰款範圍為8萬至300萬越南盾,違規者如果造成事故,還可能被吊銷駕照。
與這種行為相關的事故之一是司機TDK(1987年出生,居住在河靜省Ky Anh縣)駕駛的牽引拖車發生的事故。
事故發生在10月12日晚上11點左右,當時汽車行駛在8號省道上,從平陽前往古芝。
在古芝鎮,司機失去控制,撞上隔離帶,直接撞上一棟房子。結果,司機被困在機艙內死亡。
行車記錄器顯示,事故發生時,TDK司機並沒有專心開車,而是全神貫注地看著他的iPad。
由此可見,駕駛時使用電子設備的危險性,尤其是當駕駛者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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